•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5 17:19:00 股吧网页版
海目星: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14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光显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15,000,000 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系深圳市国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光电”)以现金 300 万元及经评估后作价 1,200 万元的电子纸显示、液晶智能调控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合计 1,5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光显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显科技”)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人民币,即按照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光显科技进行增资。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光显科技股权比例将由 40.6250%下降至 37.1429%,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比例未达 1%以上,且未超过 3,000 万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国华光电是一家从事光电材料与器件研发和销售业务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周国富先生。国华光电本次以其持有的电子纸显示、液晶智能调控技术等合计 198 项专利作价入股,该批无形资产均已办理产权证明,均处于有效期内,无权属瑕疵,且已经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作价入股的专利与光显科技的生产线建设、关键工艺的优化及系列终端产品开发相关。光显科技后续持续经营需要上述专利技术,本次交易有利于保障光显科技核心技术、资产的完整性和技术自主可控,符合其整体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需要,也有利于推动其在电子纸显示、液晶智能调控领域的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落地。

光显科技虽存在较大的市场机会且具备技术创新优势,但后续仍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应用市场需要培育,未来也可能存在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运营管理、投产不如预期等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造成盈利不及预期甚至持续亏损。故公司本次放弃光显科技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业务规划而作出的审慎决策。

本次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目星”、“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光显科技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国华光电,拟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对光显科技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光显科技注册资本将由16,000 万元增加至 17,500 万元,公司持有光显科技的股权比例将由 40.6250%下降至 37.1429%,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投资类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
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光显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500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银行贷款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