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20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10 万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履职成效紧密挂钩,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按考核结果核定发放。
3、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公司薪酬制度内的各项福利补贴、奖金按照公司统一薪酬政策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准,可以临时性地对重大项目、专项任务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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