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15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
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依据经济和行业发展形势
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 2025 年经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 2026 年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运作的规范性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负责,审议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议案,指导了公司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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