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范文明,毕业于上海机械学院(现上海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后于浙江大学完成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中国光学学会薄膜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光学学会理事会理事。历任机械工业部沈阳仪器仪表工艺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光学研究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现任昂纳科技(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昂成精密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确保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 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 出席股东会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范文明 9 9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同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任职期间,我对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公司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次会议本人都亲自出席,从未缺席,并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财务审计工作与内控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就沟通和讨论年
度审计情况以及听取内控审计部汇报 2024 年第四季度工作。2025 年 7 月 16 日和 7 月 29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十六次会议,多次沟通和讨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重点关注事项。针对财务审计工作,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全过程中,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第一时间与会计师就初审意见开展沟通交流,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问题妥善解决,切实保障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内控审计部
汇报 2025 年 1-3 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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