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尧,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研究员,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研究和监管工作,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战略研究总监,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现任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确保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 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徐尧 9 9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我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参加独立董
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 事专门会议
审计委员会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 情况
徐尧 9 4 3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季度、半年度及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与外部审计团队就年报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预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审计结果的公允性。通过对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五)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现场及线上会议、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促进公司合规运作管理水平建言献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行使独立董事职责。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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