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超募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用于减少注册资本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
●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 80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如上述主体后续有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
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能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董事长杨晖先生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回购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三)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1/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11/10,由公司董事长杨晖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8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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