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46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修订前 修订后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 第四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
京市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用代码为 911100007226033647。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0007226033647。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
务的董事。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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