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5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9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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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06761 号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航材股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对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如适用),我们独立于航材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5,附注五、38。
1、事项描述
航材股份的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入及提供服务收入,2025 年航材股份
的营业收入为 285,809.70 万元,由于营业收入金额重大且是航材股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存在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航材股份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航材股份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的主要条款,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不同类别的营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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