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晚间,力源科技(688565)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28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沈万中送达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沪02刑初3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判决如下:被告人沈万中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

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的履历显示,沈万中生于1967年,1994年5月至2004年3月,任嘉善嘉盛金属制品厂厂长;2004年4月至2014年6月,任嘉兴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6月至2024年12月,任浙江嘉诚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4年12月起,任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任力源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6月至2024年3月,任力源科技总经理;自2014年6月起,任力源科技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万中直接持有力源科技32.10%股份。
最新公告显示,沈万中已辞去力源科技董事长、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力源科技表示,上述判决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前公告显示,力源科技于2024年3月27日接到沈万中的通知,上海市公安局于2024年3月26日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侦查所需,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沈万中取保候审,期限从2024年3月26日起算。
在沈万中辞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同时,沈万中之女走上力源科技的中心舞台。
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正常开展相关工作,力源科技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沈家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据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沈家雯直接持有力源科技0.94%股份。沈家雯系力源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之女。
履历显示,沈家雯生于1990年,拥有南加州大学经济学硕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应用数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17年8月至2025年5月,历任汇添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董事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