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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31 16:50:20 股吧网页版
造假1年就判刑!7月6家“首恶”被判刑 严到骨子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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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造假,2025年判刑!力源科技成为今年7月第6家因财务造假涉刑的上市公司。行刑衔接、立体追责再显威力。

  据科创板上市公司力源科技7月29日晚间公告,其实控人沈万中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

  力源科技财务造假出现在2021年,当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27亿元。同年半年报、三季报亦存在业绩虚增行为。

  造假仅持续一年,源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从力源科技2022年4月第一次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的2021年年报到浙江证监局向其下发警示函,只有5个月。次年1月,证监会即正式对其展开立案调查,并于5个月后作出行政处罚。

  监管高效、行政刑事双重严惩,是力源科技案的两大特点。当前,行政处罚在前、刑事处罚紧随其后、民事赔偿随之而至,已经成为造假上市公司的严惩“标配”。“首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例有所提升,行政、刑事处罚间隔时间也进一步缩短,这是严监管力度加大与执法效率提升的重要体现。

  判刑1年,罚金330万元

  7月29日晚间,力源科技发布公告称,实控人沈万中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同时,沈万中已辞去力源科技董事长、董事职务,也不再担任这家公司其他职务。力源科技称,上述判决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3年6月,浙江证监局对力源科技及相关责任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这是沈万中因财务造假被追责的第一步——行政处罚。彼时,力源科技被罚款300万元,6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700万元,其中沈万中被罚300万元。

  根据《决定书》,力源科技财务造假发生在2021年,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27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

  此次被判处刑罚,是沈万中因财务造假被追责的第二步。记者注意到,早在2024年3月,力源科技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侦查所需,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万中取保候审。历时一年多,刑事判决最终落地,充分体现了当前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等行为刑事追责力度的监管导向。

  造假1年即被查,背后细节需关注

  此前披露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造假时间往往持续多年,力源科技造假却仅存在于2021年。

  “问题发现及时,调查效率高,是力源科技造假仅持续一年的关键原因。”相关受访人士表示。

  力源科技成立于1999年,主营铝合金精密压铸产品,于2021年5月13日上市。2022年4月,力源科技披露2021年年报;5个月后的2022年9月,浙江证监局即在检查中发现这份年报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多列支研发费用、三会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并对力源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2023年1月,证监会正式对其立案调查。用时不到一年,力源科技便经历了从披露造假年报到被立案调查全过程。后续处罚进展同样高效。立案调查仅5个月后,浙江证监局即于2023年6月正式作出处罚决定。

  力源科技的财务造假方式为提前确认项目进度,此类手段并不鲜见。

  据某会计所合伙人分析,提前确认进度的目的在于做高当期收入与利润,如果项目每年持续推进,提前确认的收入与利润后续能够如数达成,问题暴露的风险相对较小,这也是此前一些企业敢于使用这一手段的重要原因。

  然而,当后续项目推进不及预期,收入、利润无法如期而至时,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则易暴露。与此同时,随着证监会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监管力度的加大,提前确认收入的问题也更易被揪出。

  最终,在力源科技财务造假案中,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行政罚款,“首恶”实控人则被判处刑罚。这为试图其他违规提前确认收入的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

  7月6公司“首恶”涉刑,监管再提速

  力源科技已是7月以来第6家涉及刑事处罚的上市公司

  7月17日,金通灵及其6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两项罪名: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7月11日晚间,ST起步公告称,公司及前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裁、董秘、财务总监共5名高管及1名供应链总监集体被起诉。ST起步及其主要责任人被指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同日,ST东时发布公告,表示其实控人徐雄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7亿元。

  7月7日晚间,瑞斯康达公告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其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董事朱春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被取保候审。

  7月4日晚间,锦州港发布公告,其副总裁宁鸿鹏、曹成被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更早之前,博天环境实控人被批准逮捕,卓翼科技控股股东兼实控人夏传武、红星美凯龙原执行总裁高爽、金运激光实控人梁伟等也于今年相继被判处刑罚。

  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正加速构建“行刑衔接、高压震慑”的市场执法体系。具体表现为:

  一方面,强化行政调查与刑事移送机制。对于已掌握违法违规线索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将迅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经查实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等行为的,在依法从严行政处罚的同时,同步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另一方面,完善刑事追责闭环。公安机关对接收的证券违法案件开展高效侦查,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将及时介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受此影响,造假上市公司“首恶”被判刑的比例有所增加,而且从行政处罚到刑事处罚的间隔时间亦在缩短。其背后,则是监管力度与监管效率的双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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