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孚能科技”或“发行人”)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3,31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6,480,253.0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 000757号)。
经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
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均拟使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2,631.45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承诺投入 截至2025年6月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30日累计投入 备注
金额
高性能动力锂 392,000.00 11,036.56 11,036.56 11,036.56 已变更
电池项目
赣州年产
30GWh新能源 不适用 132,631.45 132,631.45 64,466.17 变更后募投项目
电池项目(一
期)
广州年产
30GWh动力电 不适用 132,631.45 132,631.45 70,478.20 变更后募投项目
池生产基地项
目(一期)
科技储备资金 60,000.00 50,000.00 50,000.00 28,032.13
合计 452,000.00 326,299.46 326,299.46 174,013.06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科技储备资金”项目由“高能量密度、高倍率电芯用新型正极、负极材料开发及应用”、“高比能量、高安全性固态电池开发”、“储能及中、重型商用车辆锂离子电池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高度集成的无线智能AI功能BMS”四个子项目构成。为加速公司全固态电池研发及产业化进展,加快全固态电池中试线建设进度,提升全固态电池研发实力,公司拟增加前述 “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高比能量、高安全性固态电池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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