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是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的独立董事王纪伟。2025 年度,本人作为孚能科技董事会的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三届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参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王纪伟,1976 年 6 月出生,新加坡国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科
技大学哲学博士,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2003 年至 2010 年,担任新加坡管理大学助理教授;2010 年至 2025 年,担任新加坡管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专业会计硕士和财务大数据分析硕士课程主任;2025 年 7 月至今,担任新加坡管理大学
会计学教授;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兼
任钱江摩托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10 次,实际参
加董事会 10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9 次,应出席股东会 5 次,实际出
席股东会 5 次。
此外,报告期内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
开了 10 次会议,其中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参加了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召集/参加了报告期内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所有会议;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所有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认真仔细阅读各次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关注公司重要事项,听取管理层汇报,提出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规范治理进行有效监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 2025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及执行结果,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同时,本人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对审计工作进行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
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本人积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意见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对年报披露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履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职责。本人认真听取股东对审议议案的意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的作用。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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