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是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的独立董事马增胜。2025 年度,本人作为孚能科技董事会的第三届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参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马增胜,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湘
潭大学工学博士。现任湘潭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江苏中云筑智慧运维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 年 5 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本年应参加董
事会 6 次,实际参加董事会 6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5 次;本人本年应
参加股东会 3 次,实际参加股东会 3 次。
此外,报告期内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并参加了报告期内本人应召集并参加的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无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准时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合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讨论并提出合理且专业的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决策程序合规、内容合理,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公司年度审计情况,督促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审计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等。
(四)现场考察情况
在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配备专门人员为本人履职提供便利和支持。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材料及时送达本人审阅,详细的资料为本
人决策和表决提供了保障。公司与本人保持良好沟通,通过日常沟通交流、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等现场或通讯会议、现场走访、微信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和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就本人关心的问题给予解答,积极听取和采纳本人对公司的建议。同时,本人保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要求的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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