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或“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 2025 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
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 22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北京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执行事务合伙人/首
席合伙人:张恩军,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兴华合伙人数量 111 人,注
册会计师人数 4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6 人。
北京兴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3,747.1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59,855.1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467.70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家数 19 家,审计收费总额 2,368.66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
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兴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北京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在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2025 年 9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0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进行了审前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审计范围和时间、重大错报风险和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
了沟通。2026 年 2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就审计过程中的事项进行沟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存货变动、营业
收入、信用减值损失等事项进行了沟通。2026 年 3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出具等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