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黎晓光
本人作为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黎晓光,女,1967 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目前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兼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利益,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当选为
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在公司的履职内容包括参加各类会议、参与调研、学习培训等,履职时间超过 60 天,切实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
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6 6 5 0 0 否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席数 出席数 席数 出席数 席数 出席数 席数 出席数
3 3 4 4 2 2 1 1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数 实际出席数
1 1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缺席原因
2 2 0 -
(三)议案审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审议通过了 32 项议案;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通过了 6
项议案;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通过了 4 项议案;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 3 项议案;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
了 2 项议案。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各项议案,认真研究相关资料,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料,为会议决策作充
分准备;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公正发表意见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后做好监督问效,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双向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进展,及时了解公司合规管理情况和面临的风险,推动各项决议有效落实。
对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2025 年度任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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