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
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相关要求,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监管重点、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程序、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初步审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依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结合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作出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需要,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听取立信项目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与签字注册会计师等项目组成员就监管重点、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程序、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并在会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探索数据资产确认与计量、确保关联交易规范性等专项意见建议。
(三)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建立双向沟通机制,督促立信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通过多种方式关注和监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程序、初步审计意见与立信项目组、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及时沟通,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年审工作顺利开展。
(四)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听取立信项目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情况汇报,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成果进行沟通交流,并前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以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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