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09:02: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董秘您好,诺德基金作为四川国资委投资公司,在2025年5月底通过询价转让,持有贵司股票2836677股,锁定期为6个月,但是在2025年半年报里,转让名单的第二名广发证券和第三名中信期货均出现在十大股东名单里,唯独诺德基金不在,请问对于诺德基金这种违规减持行为,公司是否有监管和约束?
杭华股份:
感谢您对杭华股份的关注!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询价转让的受让方应当是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且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等,在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中披露以受让方为单位的名称、受让数量等信息。同时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定期报告中“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表》披露具体的前十名持有人名称和数量,故而询价转让的受让方在《明细数据表》是以受让方的具体持有人产品和数量为单位明细列示,两者存在规则要求差异,所以披露信息显示亦存在不同。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8-22 17:35:0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