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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6:31:52 股吧网页版
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一帆)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出席公司 202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审慎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倪一帆: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0 年至 2007 年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07 年至 2015 年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2015 年至 2023 年任杭州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南京道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1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 席次数 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会次数 加会议

倪一帆 9 9 0 0 否 4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持续关注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我详细审阅议案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专业判断积极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2025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涉及的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我认为,2025 年度内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等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15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战略委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参加专门
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3 -

审计委员会 7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提名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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