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人为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6 年5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志明先生、徐志君女士、蔡林生先生、吴庆芳先生、李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仲飞先生、陈政峰先生、陈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杨志明外,其他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杨志明、徐志君、蔡林生、吴庆芳、李飞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仲飞、陈政峰、陈小华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
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仲飞、陈政峰、陈小华已取得独董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本次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 8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将与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4.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创板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现说明如下:
杨志明先生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因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于2026 年 2 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6〕33 号))。
杨志明先生最近 36 个月内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相关纪律处分事项现已履行完毕。杨志明先生具备良好的领导及决策能力,管理经验丰富,作为公司初创人,具备较为丰富的商业阅历和公司所在行业的从业经历和专业素养,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现拟选举杨志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杨志明
杨志明,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
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比亚
迪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计组组长;2000 年 5 月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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