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启西路 3 号惠州信宇人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9
普通股股东人数 6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5,526,63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5,526,6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28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282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97,754,38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3,461,480 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志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陈政峰先生因公务安排缺席本次股东会;
2、 董事会秘书余德山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所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5,446,732 99.8244 54,546 0.1198 25,357 0.055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
号
1 《关于聘任会计 703,237 89.7970 54,546 6.9650 25,357 3.2380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昊、欧阳永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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