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政峰,曾任职于湖南 440 电厂、邵阳市商业局下属公司、浙江金昌房地产
集团。2013 年 12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长沙市高新
技术企业协会、长沙职业经理人协会联合秘书处秘书长,中南大学企业家校友会会长;2022 年 8 月至今,任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兼任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副会长;2017 年 6 月至今,兼任
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助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京主法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23 年 3 月至今,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具体出席会
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陈政峰 8 8 8 0 0 否 3
会前,我和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了解议案详情和背景,全面 理解其核心要点和潜在影响。会上,我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审慎判断议案, 我认为公司本年的有关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除了需要本人回避表决 的事项外,均予以同意。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 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共计11次,其中审计委员会9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均 无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情形。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议案审议及决策过程完整履行了内部审批与信息披露 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本人即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及重点事项等 进行充分沟通;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及时与注册会计师交流审 计情况,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督促公司确保年度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独董履行权利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通过实地考察、视频、 电话、即时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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