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
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宇人”)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9021 号】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 9023 号】,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述,2026 年 4 月 28 日,信宇
人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对公司在 2023 至 2024 年度存在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部分客户回款来源于实控人或实控人协调的资源的情形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该前期会计差错显示信宇人公司:2023 年度少计信用减值损失 721.67 万
元,多计财务费用 3.43 万元、所得税费用 108.25 万元及净利润 609.99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少计应收账款 5,865.50 万元、其他应收款 1,846.26 万元、递延所得
税资产 108.25 万元、应交税费 24.77 万元、资本公积 6,490.00 万元,多计在建工
程 275.23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1,640.00 万元及累计未分配利润 609.99 万元。
2024 年度少计信用减值损失 1,409.93 万元,多计营业成本 27.14 万元、管理费用
47.70 万元、研发费用 1.77 万元、财务费用 111.56 万元、所得税费用 211.49 万
元及净利润 1,010.26 万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少计应收账款 5,950.00 万元、其
他应收款 3,130.10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319.74 万元、应交税费 301.33 万元、
资本公积 7,610.00 万元,多计固定资产 1,115.98 万元、在建工程 1,355.37 万元、
无形资产 520.89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116.51 万元及累计未分配利润 1,620.25
万元。因此,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是否准确,以及是否需要就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科目的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我们认为,信宇人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信宇人 2023 年 12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间存在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信宇人已全部收回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上述实控人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说明信宇人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信宇人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上述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会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上述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及审计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时、准确、充分地履行信披义务,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导致公司形成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将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并采取如下措施尽快解决上述事项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内控制度设计、执行与监督
进一步梳理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切实提高全员的内控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全面梳理内控风险点,完善相关业务规章制度,规范流程管理,建立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
行为的再次发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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