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鉴于目标公司未能按原协议约定时间取得纳米孔测序仪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评估对目标公司转股条件尚不成熟,但公司看好纳米孔基因测序检测细分市场及目标公司的长远发展前景,公司拟与各方签署《补充协议二》将可转债投资行权时间展期,并对目标公司获得纳米孔测序仪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协议要求时
间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展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虽然目标公司持续在推进相
关纳米孔测序仪的注册,但最终能否顺利取得注册证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目标公司及连带责任方武汉臻熙目前合计净资产金额较低,如目标公司未能顺利获得注册证,或现金流断裂,可能存在可转债无法收回,本轮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目标公司经营及注册申报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广州市森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溪管理”)、广州市瑞亿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亿盛”,与亚辉龙、森溪管理单称或合称为“本轮投资方”)以可转债形式向上海臻熙康和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上海臻熙”)投资合计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RMB15,000,000),并按照协议约定的债转股价格和债转股股数将债权转为目标公司的股权,其中(1)亚辉龙向目标公司投资壹仟万元整(RMB10,000,000);(2)森溪管理向目标公司投资贰佰陆拾万元
整(RMB2,600,000);(3)瑞亿盛向目标公司投资贰佰肆拾万元整(RMB2,400,000)
(以下简称“本轮投资”)。本轮投资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鉴于目标公司未能按原协议约定时间取得纳米孔测序仪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评估对目标公司转股条件尚不成熟,但公司看好纳米孔基因测序检测细分市场及目标公司的长远发展前景,目标公司也在持续推进相关纳米孔测序仪的注册,为了延续原协议约定的未来对目标公司进行债转股选择前可享有的债权人权益,同时从投资风险把控角度考虑,债权比股权投资风险更低,故公司决定将可转债投资行权时间展期。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拟与原协议签署方签署《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详见下文)。本次可转债投资事项展期不涉及再次出资,公司无需投入新的资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之一的深圳市普惠众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惠众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鹍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之一深圳市臻瑞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瑞康”)的合伙人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持有份额较高,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臻瑞康为公司关联方,上市公司以可转债形式向目标公司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且该投资在债权尚未转股期间构成上市公司对目标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因目标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未经审计),根据最新的
《科创板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可转债方式对外投资事项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鹍辉先生、宋永波先生、钱纯亘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普惠众联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