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7 年,注册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
石文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合伙人 237 人、注册会计师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中审众环 2025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
184,341.7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3,868.63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方案的议案》,通过公开招标选聘方式经公司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中审众环中标,并于 2025年 12月 8日-12月 10日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9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2 月 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选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方案的议案》,明确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制定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施方案,强调了评价要素的合理性及流程的重要性。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5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线上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
见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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