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浙海德曼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2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3,596,25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8,420,008.9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817,370.94 元。截至 2024年 9 月 1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91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及“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德曼”),上海海德曼通过接受公司增资的形式获得相关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上述项目。公司已与上海海德曼、上海海德曼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817,370.94 元,
低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
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 9,489.00 9,489.00 8,428.74
2 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 5,153.00 5,153.00 5,153.00
研发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 2,500.00 -
合计 17,142.00 17,142.00 13,581.74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海德曼(上海)
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及“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
项目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并已陆续投入使用。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利息及 募集资 应付未付的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理财收 金专户 募投项目供 节余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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