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7:25:22 股吧网页版
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成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成璋)

作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朱茶芬女
士、李翰杰先生、李成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成璋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和普渡大学,博士学历。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25 年 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2025 年度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
应出席的董事会共 2 次、股东会 0 次。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会情
独立董事 况

姓名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东会次
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李成璋 2 2 0 0 否 0

2025 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本人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发挥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认为,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召开、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不涉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及投资者互动平台的留言,及时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与关切,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实地走访考察公司,利用参加公司会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