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司代码:688578 公司简称:艾力斯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杜锦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甘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0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拟为450,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56%。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5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60
第五节 重要事项......9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7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124
第八节 财务报告......125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备查文件目录 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公司、本 指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江苏艾力斯 指 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艾力斯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杜锦豪、祁菊夫妇
上海扬子江 指 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乔可、控股股东 指 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艾力斯控股股东
上海艾祥 指 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南通艾耘 指 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为:上海艾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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