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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7:25:42 股吧网页版
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安永华明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
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5 年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对2025 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应对措施、审计计划及审计结论等事项密切关注。同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工作执行情况汇总、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3、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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