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翰杰)
作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朱茶芬女
士、李翰杰先生、李成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翰杰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助理、律师,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合伙人,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具有相关法律法规、
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
应出席的董事会共 2 次、股东会 0 次。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会情
独立董事 况
姓名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东会次
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议
李翰杰 2 2 0 0 否 0
2025 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本人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发挥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认为,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召开、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 参加 委托出 缺席
会议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审议议案
数
审 计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委 员 1 1 0 0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不涉及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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