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7.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98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最新计划投资项目情况以及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 截至2024年12月 预定可使用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31日累计投入募 状态日期
集资金总额
1 研发中心 19,725.00 19,725.00 18,386.04 2025年12月
建设项目
2 信息化建设项 4,475.00 4,475.00 876.53 2025年12月
目
3 康复设备 7,486.00 7,977.78 4,297.68 2025年12月
组装调试项目
营销服务及品
4 牌建设储备资 15,000.00 15,000.00 15,831.90 不适用
金
5 超募资金 59,612.70 59,612.70 63,653.26 不适用
合计 106,298.70 106,790.48 100,651.25
备注: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现有产品的性能升级以及新产品研发进展顺利,多项核心技术研发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考虑近两年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在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上,适度放缓了投资节奏,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2、信息化建设项目:面对客户不断提高的各项要求和公司产品的不断更新迭代,为了保证公司设计的一系列运营体系能够更好的提升公司运营服务水平,考虑到公司“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公司适度放缓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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