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正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蔡卫华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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