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经营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环境,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各级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 内部控制管理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三)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目标。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总部、分子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方面行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风险水平以及所处商业环境等方面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章 总体框架
第六条 内部控制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与评价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章 内部环境
第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一)公司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审议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二)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三)公司高级管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执行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设置职能管理部门与分子公司,并对分子公司实施计划目标管理和监控管理。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对内部控制实施评价的结果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一)批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二)批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督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是内部控制的主责部门,负责按照公司管理层的要求,具体组织落实内部控制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明确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内部控制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日常管理:
(二)协助做好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间内部控制监督实施及日常工作配合。
第十条 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控制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汇报。
第十一条 公司应制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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