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39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06 月 17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6,089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8,097.88 万股
的 0.02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06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5 年 06 月 17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89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16
元/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5月03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5年05月07日披露了《安杰思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7)。
3、2025年0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06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4、2025年0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06月17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3名激励对象16,089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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