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8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部分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
情况
1、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夏立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
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3-017)。
4、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3 年 9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5、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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