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李尧琦先生因其任职单位工作内容变化,根据任职单位合规政策要求,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 7 月 25 日,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赵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阳先生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吕昕、独立董事俞高、独立董事赵阳,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俞高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共审议 14 项议案,每
项议案均表决通过,主要审议事项包括公司财务报告、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等。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请见本报告附件。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运行有效。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确保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恪尽职守,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内部控制的实施等重要事项履行了监督职责,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阅,有效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公司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
2026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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