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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9:06:19 股吧网页版
上海合晶:上海合晶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与河南兴港融创创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及/或其关联方(以下 简称“兴港融创”)、郑州航空港科创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航空港科创”)、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 方(以下简称“河南资管”,与兴港融创、航空港科创合称“投资人”)、员 工持股平台(拟筹,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共同出资设立合 资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合资公司拟从事 SOI (绝缘体上硅 Silicon-On- Insulator,以下简称“SOI”)硅片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投资人与员工持 股平台拟向合资公司合计出资人民币 36,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 合资公司出资人民币 10,700 万元,持股比例约为 29.72%。

因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潜在投资人及其投资金额尚未最终确定,故上
述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各方持股比例可能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比例以最终签署的 交易协议或加入协议约定为准。

合资公司成立后五年内,在完成境内外监管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合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晶科技”)有权以所持相关技术作价对合资 公司进行增资,出资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合晶科技将于未来正式 增资入股时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本次投资事项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能否通过相关批准以及最终通过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设立后,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拓展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等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持股平台尚未设立,公司尚未与投资人、员工持股平台签署正式交易文件。有关合资公司的进展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与投资人、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

1、公司拟向合资公司出资合计人民币 10,7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合资公司约 29.72%的股权;

2、兴港融创拟向合资公司出资合计人民币 10,5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合资公司约 29.17%的股权;

3、航空港科创拟向合资公司出资合计人民币 10,5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合资公司约 29.17%的股权;

4、员工持股平台拟向合资公司出资合计人民币 2,300 万元(认缴,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实缴),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合资公司约 6.39%的股权;

5、河南资管拟向合资公司出资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合资公司约 5.56%的股权。

因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潜在投资人及其投资金额尚未最终确定,故上述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各方持股比例可能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比例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协议或加入协议约定为准。

合资公司成立后五年内,在完成境内外监管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合晶科技有权以所持相关技术作价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出资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合晶科技将于未来正式增资入股时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晶科技、兴港融创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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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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