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
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内容:公司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蔡朝阳先生、汪大卫先生、甘蜀娴女士、王洪荣女士申请豁免履行其在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
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申请豁免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
25%的限制。
审议程序及风险提示:本次申请豁免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是否
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豁免公司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拟豁免公司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蔡朝阳先生、汪大卫先生、甘蜀娴女士、王洪荣女士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的内容
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蔡朝阳先生、汪大卫先生、甘蜀娴女士、王洪荣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对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6)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蔡朝阳先生、汪大卫先生、甘蜀娴女士、王洪荣女士的确认及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没有违反承诺事项发生。
三、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内容
公司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蔡朝阳先生、汪大卫先生、甘蜀娴女士、王洪荣女士本次申请豁免履行其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对于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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