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关于其他相关方对公司 2025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意见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32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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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容 页码
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意见 1-2
2 关于其他相关方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1-2
况的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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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其他相关方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专项审核意见
容诚专字[2026]200Z0328 号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纬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其他相关方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上纬
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纬
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上纬新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
有重大方面参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其他相关方
对上纬新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上纬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此页无正文,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其他相关方对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意见》(容诚专字[2026]200Z0328号)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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