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要约收购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 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结合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经过审慎核查,出具了本持续督导意见。
本财务顾问对本次收购所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是收购各方提供的资料。各方对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的含义如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智元恒岳科技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华泰联合、财务顾问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上纬新材、公司 指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 指 SWANCOR IND.CO.,LTD.(Samoa)
SWANCOR 萨摩亚
STRATEGIC 萨摩亚 指 Strategic Capital Holding Limited(Samoa)
上市公司原间接控股股 指 上纬国际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东、上纬投控
金风投控 指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收购人、智元恒岳 指 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 指 SWANCOR 萨摩亚、STRATEGIC 萨摩亚及金风投控
受让方 指 智元恒岳、致远新创合伙
致远新创 指 上海致远新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智元创新、智元机器人 指 智元创新(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及本次要约收购合称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自《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
SWANCOR 萨摩亚、STRATEGIC 萨摩亚及其一致行动
人或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SWINHOKA
本次权益变动 指 INVESTMENT LIMITED、阜宁县上品管理咨询服务有
限公司)放弃行使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
且除《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的表决权恢复情形外,前
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本次股份转让及上述
表决权放弃安排合称本次权益变动
以智元恒岳股份受让为前提,智元恒岳拟通过部分要约
收购的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拟要约收购股
份数量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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