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人自 2025 年 8 月 14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
任职期间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田多雨,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青工委主任、党总支宣传委员兼第一党支部书记。2025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在任期
间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田多雨 6 6 0 0 否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0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以及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聘任总会计师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年度,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与中
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经过审慎研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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