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8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8 2025/7/9 2025/7/9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1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4)。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 A 股总股本 400,010,003 股扣除
13,750,000 股后的股份 386,260,003 股为基数,向全体 A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为 77,252,000.6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86,260,003 股×0.20 元)÷400,010,003 股≈0.1931 元。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931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8 2025/7/9 2025/7/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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