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参与董事会审议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我在2025年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罗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理学学士,国防科技大学数字系统自动化专业计算机应用工学硕士。1988年5月至2000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61研究所软件中心高级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2000年9月至2001年6月,任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高级数据库管理员。2001年6月至2023年5月,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资深技术顾问。2023年6月至2025年3月,任华证万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资深技术顾问。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我于2025年5月19日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2025年度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我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我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年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一次股东会,我亲自出席,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四)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任期内,我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
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出合理的建议。
(五)公司配合情况
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为我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与我进行及时沟通,对我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进行说明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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