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
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合伙人
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95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华仪电气、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 年 3 月 6日 2017 年度、2019 年度 健需在 5%的
天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范围内与华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仪电气承担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连带责任,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天健已按期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履行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执业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等。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
天健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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