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73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合计 4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5,952.9412 万股的 0.87%。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设预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其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确定 2024 年 7 月 4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7.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01.50
万股。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同意确定 2025 年 4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5.89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8.50 万股。
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4 年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登记,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后即享有应有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5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6.6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397.025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5,952.9412 万股的比例为 0.86%,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22.50 元/股,最低价为 7.9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81,336.49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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