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8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2月10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0.00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45,952.9412
万股的0.8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新相微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 2025 年 12 月 10
日日为授予日,以 22.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2、2025 年 11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新相微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谷至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 年 1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11 月 15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相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81)。
4、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相微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83)。
5、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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