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5 年 12 月 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暂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若涉及相关业务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 19 号准则解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