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8 日,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为赵焕琪,北京德皓国际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数量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5 人。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129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总体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主要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北京德皓国际在为公司提供2024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
行了审前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总体审计策略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审的正常运行。
(三)2026 年 3 月和 4 月,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进行了初审后沟通,即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2026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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