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原独立董事丘运良先生、陈军宁先生、蔡一茂先生由于连续任职
时间满六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提名余进华先生、何晓雄先
生、鲁文高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何晓雄先生、鲁文高先生以及本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余进华,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于 2008 年至 2017 年担任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8 年至 2019 年担任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FO;2019 年至 2022 年担任
广东中凯华府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 年担任广东黄金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 年 10 月至今,现任广东永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秘。
2025 年 4 月 22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和股东会 2 次。作为独立董
事,我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况
董事
应参加 通讯方 是否连续 应出席 出席股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董事会 式参加 两次未亲 股东会 东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 次数 数
余进华 10 10 10 0 0 否 2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主持并组织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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