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任期内,我作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蔡一茂,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蔡一茂先生曾于 2006 年 8 月至 2009 年 8 月在韩国三星电子半导体研究院任职,
担任高级研究员;2009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教授;
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院长;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董事 情况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应出席 出席股
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 席次数 数 两次未亲 股东会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自参加 次数 数
蔡一茂 3 3 3 0 0 否 1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主持并组织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未有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间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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