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正帆科技 202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42 号),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410,95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109.5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73.3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636.15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
容诚验字[2025]200Z0035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62,524.95 万元
(不含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及利息转出 3,269.00 万元),剩余募集资
金余额人民币 37,257.2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2,636.15
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415.03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
减:募投项目支出 46,572.82
减:补充流动资金 15,952.13
减:结项后节余资金及利息转出 3,269.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7,257.2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